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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概况
改革开放中的中国财政
财政部部长 项怀诚
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逐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继续完善税制,合理调整税收政策,使财政收入结构适应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同时规范税收减免,提高经济增长对税收的贡献率;
建立和完善包括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制度、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完善会计制度和社会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监督机制;
当前深化财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搞好"费改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要逐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辅之少量规费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财政工作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改革初期,财政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从下放财权财力入手,率先打破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收统支体制,逐步改变对地方和企业统得过死、管得过多的弊病,大大激发了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此后,国家财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形势,积极适应经济发展要求,逐步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尤其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国家财政进行了重大改革,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初步理顺了财政分配中的一些基本关系,建立和完善了一些重要的管理制度,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税体制框架已基本形成。
20年来,在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下,财政工作出现了一系列积极的变化:在财政体制上,突破了过去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供给型管理模式,又跨越了过渡性的财政包干制,初步建立起合理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在税收制度上,突破了过去受产品经济影响的过于单一的税制结构,不断拓宽税收调节领域,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型流转税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所得税制度;在国有企业管理和利润分配上,突破了过去将国有企业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进行直接管理的模式,确立了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逐步理顺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在预算编制上,改革了传统的单式预算制度,初步实行了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构成的复式预算制度;在财会制度上,改变了长期以来按所有制、行业和部门设置财务会计制度的做法,实行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会计语言;在分配政策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在财源建设上,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供积累的单一型财源结构,积极拓展非国有经济以及社会、个人的财源,培植开辟来自第三产业的新兴财源;在资金筹措上,转变了过去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旧观念,努力拓展国内外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国内外一切可用财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在资金使用上,进一步加强了监督,讲求资金使用效益和依法理财;在宏观调控上,突破了过去不重视价值规律作用的直接控制方式,综合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补贴等政策工具,积极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与此同时,财政职能和管理方式正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重大转变,逐步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财政法制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为我国财政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78-1997年,我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不含债务的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加到8651亿元,按现价的可比口径计算,增长了6.6倍,年均增长11.3%。特别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94-1997年,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8.8%,年均增加额超过1000亿元。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对国家政权建设以及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1978 -1997年,不含债务的财政支出从1122亿元增加到9233亿元,同口径比较,增长了7.2倍,年均增长11.7%。国家财政通过资金投入和制定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和重要方针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79年至1997年,财政预算内安排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达10375亿元;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累计4182亿元;增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累计4188亿元;支付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累计12711亿元;共出台大的增资政策2 3项,累计增加财政支出3954亿元,支付价格补贴支出累计5509亿元,支付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累计1075亿元。此外,国家财政还通过实行一系列鼓励出口、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财税政策,促进了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
国家财政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的表现是"两个比重"偏低,国家财力明显不足。1997年,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6%,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8.9%,其中,中央本级财力(中央税收收入加上地方上解收入减去中央对地方的返还和补助)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28.8%。这种收入分配格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入不敷出。中央财政赤字从1979年的98亿元扩大到1997年的 558亿元,增长4.7倍;中央财政债务规模由1982年的84亿元增加到1 997年的2477亿元,年均增长25.3%,债务余额已达6000多亿元;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债务收入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已从1982年的11.9%上升到1997年的55.7%。即使如此,国家支配和运用的财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仍有较大的距离,一些基层政府甚至无法保证正常发放工资和必要的办公经费。由此可见,目前的财政体制和财政状况还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在国内、国际经济环境出现诸多变化的情况下,财政改革和发展仍面临许多新的课题,任务是相当艰巨的。

